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
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
皖政办〔2017〕4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6〕85号),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着力推进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提质扩容
围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发适应消费升级、释放消费潜力的服务产品,以有效供给促进消费提升。
(一)加速升级旅游消费。
1.实施旅游强省“五个一批”建设工程。加快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构建全域旅游格局,统筹推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合肥都市圈休闲旅游区、大别山自然生态旅游区和皖北文化生态旅游区建设,建设一批旅游精品景区,打造一批国际化旅游精品线路,创造一批顺应世界潮流的旅游业态,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色旅游商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经营实力的领军企业。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活动,力争我省“十三五”期间有20个市和县(市、区)纳入国家试点。实施“工业设计+文化创意+互联网+旅游特色产品开发”行动,强化旅游商品的创意设计与产品研发,积极引导旅游企业注册商标,大力开展旅游商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活动。深度挖掘我省地方文化内涵,培育具有我省特色的旅游品牌和传统工艺美术精品。加大旅游商品营销力度,举办旅游商品设计大赛和节庆旅游商品展销活动,充分利用电商平台营销旅游商品。深入实施知名旅游商品进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五进”工程。评选“安徽旅游商品Top100”,探索建立旅游商品地方标准。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卫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展示良好形象。
2.全面提升乡村旅游。加快特色小镇建设,全域推进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发展。建设乡村旅游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农业+旅游”发展模式,创建“中国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建设功能完备、特色明显、服务优良的休闲农业聚集村、休闲农业园和休闲农业精品景点。制定乡村民宿服务地方标准,探索中外乡村酒店合作机制。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行动。实施皖南乡村旅游优化工程,打造“徽式休闲”品牌,创建“中西合璧”的国际乡村度假区。围绕中心城市建设乡村旅游休闲带,加快推进环巢湖乡村旅游圈建设。实施大别山乡村旅游扶贫示范工程,结合山地特点和山村特色,开发休闲度假和旅居产品。实施皖北乡村旅游提质工程,突出“改厕改厨”重点,提升乡村旅游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水平。开展休闲农业绿色体验模式示范攻关。
3.大力发展自驾车旅居车旅游。依法办理旅居挂车登记,允许具备牵引功能并安装有符合国家标准牵引装置的小型客车按规定拖挂旅居车上路行驶。建设一批自驾车营地、房车营地、露营地和自驾车综合服务中心,形成皖南、环巢湖、皖江、大别山4大自驾车营地集中区。建设合肥、黄山、宣城、芜湖、蚌埠等自驾游中心城市。推出多样化的自驾游精4.积极发展邮轮游艇旅游。贯彻落实国家邮轮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游艇旅游发展指导意见,推进邮轮游艇旅游快速发展。依托长江黄金水道,优化邮轮港口码头布局,建设池州邮轮母港和马鞍山、芜湖、铜陵、安庆邮轮码头,形成结构合理的邮轮港口体系。创办中国(池州)内河邮轮发展论坛。依托长江、淮河流域拥有特色旅游资源的河湖,建设游艇码头,开展游艇租赁等旅游服务,力争创建2个国家级公共游艇码头和水上运动中心。
5.加快发展体育旅游。以赛事观光、运动康复、健身培训、登山探险、民俗体验为主题,积极发展体育观赏型、赛事参与型、康体养生型、探险刺激型、民俗体验型等体育旅游新业态,培育体育旅游精品景区和精品项目,推动体育主题酒店餐饮、户外运动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发展。加强省级体育旅游基地建设,规划建设体育旅游产业集聚区。
(二)创新发展文化消费。
6.推动实体书店转型发展。加强城乡实体书店网点建设,创新实体书店经营发展模式,推动实体书店与网络融合发展,支持实体书店融入公共图书馆、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商贸物流等相关行业发展,建成集阅读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创意生活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式文化场所。
7.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持续开展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巩固提升传统文化消费,培育拓展新型文化消费。深入推进合肥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形成可供借鉴的具有我省特色的文化消费模式。大力发展文化领域大数据,建设文化电子票务、智慧书城、网络游戏、新媒体等新型平台。扩大数字家庭、在线教育等信息消费。引导社会力量利用老厂房、老社区、老码头、老校区、老矿场、老建筑等,打造文化特色街区、特色文化小镇等文化消费集聚区。鼓励新华书店、邮政等知名发行企业大力拓展经营网点,支持大型商贸、餐饮、服务连锁企业开展出版物经营业务。广泛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实施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基层公共文化“四扶一加强”行动计划,推进农民工文化驿站建设,增强文化消费后劲。
8.强化文化创意设计。开展安徽博物院、省图书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支持试点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合作,注入创意和科技元素,挖掘体现中华文明独特魅力典型文物的内涵,推进文物素材再造和相关设计服务产业化、品牌化。鼓励通过网络众筹、众包等方式,围绕馆藏资源,开发兼具艺术性、趣味性和实用性的文化创意系列产品。引导动漫和游戏企业开发具有徽风皖韵特点的原创动漫、游戏、影视及衍生产品。积极培育以文物为内容、旅游为载体、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融合发展新模式。
9.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出台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提升文化娱乐行业的层次和水平。出台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丰富数字文化内容和形式,创新数字文化技术和装备。支持文化娱乐行业开展游戏游艺竞技赛事活动。
(三)大力促进体育消费。
10.积极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制定实施山地户外运动、冰雪运动、水上运动、航空运动等专项运动产业发展规划。打造五禽戏、马拉松、铁人三项、登山、自行车、汽车等品牌赛事,培育体育用品制造、体育场馆运营服务和自创赛事品牌。加大体育产业扶持力度,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加强研发设计和新产品开发,发展特色产品。丰富重大节假日期间体育赛事活动,定期举办全省足球、篮球等球类联赛。
11.统筹推进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运营。加强健身步道、全民健身中心、青少年户外活动营地、体育生态公园和体育特色小镇建设,鼓励大型体育场馆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体育场馆探索所有权、经营权分离,运用商业运营模式推动体育场馆多层次开放利用。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学生和公众有序开放。加快体育社团组织改革,推动体育社团组织与机关脱钩,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
12.完善全民健身网络。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提升全民“动商”指数。发展群众健身休闲项目,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广泛开展学生体育比赛。
(四)加快培育发展健康消费。
13.扩大健康保险消费。支持商业保险公司投资、参股新型健康管理机构,或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提供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风险评估、健康风险干预、未病管理等服务。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多样化、多层次、规范化的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
14.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加强对池州、芜湖、合肥市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地区的指导,改革创新医养结合管理机制和服务模式,力争形成一批创新成果和可持续、可复制的经验。开展省级医养结合发展示范区(机构)建设试点,重点建设6个省级医养结合综合示范区、20个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园区)、100个医养结合示范项目、300个社区医养结合示范中心。探索制定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发展模式,实施好一批市县级示范项目。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依托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无缝对接。
15.促进健康医疗旅游。实施中医药养生旅游示范工程。发挥“北华佗、南新安”中医药文化优势,结合亳白芍、霍山石斛、宣木瓜、凤丹皮等中药资源禀赋,依托自然人文等旅游资源,以康体养生、洗浴养生、药膳养生为主题,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和中医药健康养生示范园区,支持有条件地区建设大健康产业基地。举办中医药文化博览节事活动。
(五)全面提升养老消费。
16.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出台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全面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服务机构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进一步降低养老服务机构准入门槛。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或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立服务网点,分支机构(服务网点)设有集中住养床位的,可以实行“一照多址”,经民政部门核准并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上签注后,纳入养老机构统一管理并享受相应扶持和优惠政策。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民办与公办、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境外投资者和境内投资者、外地投资者与本地投资者举办的养老服务项目和养老机构,在政府投资和项目安排上,一律享受同等的政策待遇。研究制定社会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引导社会养老机构提升档次和服务质量。积极开发安全有效、方便快捷的休闲养生食品、康复辅具、日常照护、中医养生保健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支持智能穿戴、智慧医疗、健康检测、物联网等数字化健康养老服务产品研发,每年在全省选择不少于2000户家庭进行智能物联网应用居家养老试点,重点解决空巢、独居、高龄老年人的家庭安防问题。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政府各类养老福利机构的托管、社区服务计划、居家养老服务以及其他社会化共建工作,以投资兴建、参股、并购、租赁、托管等方式兴办养老社区、护理及医养结合等机构。
17.利用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充分挖掘闲置社会资源,将城镇中废弃的工厂厂房、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办公楼,以及转型中的公办培训中心和疗养院,整合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凡通过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建成的养老服务设施,按规定给予政府补贴和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建立部门联审机制,对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举办养老服务设施的,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提供便利服务。
18.建立健全护理保险制度。加大对安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引入商业保险参与试点,探索建立由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护理补贴等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全面建立特困供养人员医疗(住院)护理保险制度,对特困供养人员中生活不能自理人员提供照料护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经济困难老年人购买护理保险,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发满足社会需要的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和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商业保险产品。
(六)持续扩大教育培训消费。
19.强化人才支撑。深化省属企业所办教育机构改革,完善经费筹集制度,避免因企业经营困难导致优质职业培训机构等资源流失,加强相关领域人才培养。加强教育培训与“双创”的有效衔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相关教育培训实践,建立由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组成的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为“双创”提供更多人才支撑。
20.努力扩大教育资源供给。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意见,鼓励多元主体多种形式办学,营造民办教育公平发展政策环境。加强资源整合,推进市(县)域教育培训中心和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建设,完善优质教育培训资源落户办学扶持政策。鼓励高校盘活教育资源,推动高校与各级政府、企业和科研机构合作建设创新创业学院、创客空间、科研成果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平台。重点围绕理工农医、我省急需的交叉前沿学科、薄弱空白学科等领域,开展高水平、示范性的中外合作办学。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与发达国家高等教育领域间的对话与合作,深化中德、中俄等教育合作交流,建设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完善来皖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制度,扩大来皖留学生规模、国别范围。
二、大力促进传统实物消费扩大升级
以传统实物消费升级为重点,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创新增加产品供给,创造消费新需求。
(一)稳定发展汽车消费。
21.积极推动汽车销售管理。落实《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打破品牌授权单一模式,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
22.积极争创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争取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
(二)培育壮大绿色消费。
23.鼓励购买绿色净化电器,执行空气净化器、洗衣机等家用绿色净化器具能效标准,积极推进能效领跑者计划,引导消费者优先购买使用能效领跑者产品。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
24.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加大节能门窗、陶瓷薄砖、节水洁具等绿色建材评价的推进力度,引导扩大绿色建材消费的市场份额。围绕绿色建筑需求和建材工业发展方向,大力推广低辐射镀膜玻璃、真(中)空玻璃、断桥铝合金等节能门窗,推进平板玻璃和铝型材生产线升级改造,鼓励太阳能光热、光伏与建筑装配一体化,促进光热光伏玻璃产业发展。在各类试点示范工程和推广项目中,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力度。积极推广绿色装配式住宅带动绿色建材消费。
25.完善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和标准体系。推广落实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提升我省绿色产品认证话语权。加强认证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增加绿色产品市场供给。积极推广流通领域节能环保技术产品,鼓励流通企业采购和销售绿色产品。加大绿色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力度。
三、持续优化市场环境
进一步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畅通流通网络,健全规范标准,创新监管体系,强化线上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便利、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努力增强居民消费信心,并在实践中探索完善有利于发展新消费、新业态的监管方式。
(一)畅通城乡销售网络。
26.加快铁路货运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上海铁路局衔接,积极推进我省具备条件的传统铁路货场改造成为城市物流配送中心。加快建成合肥一级铁路物流基地,积极推进芜湖、蚌埠、阜阳、淮北等二、三级铁路物流基地建设,扩大货运班列开行覆盖范围。
27.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完善冷链物流标准和操作规范体系,鼓励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加快先进技术研发应用,扩大冷链物流覆盖范围、提高服务水平。
28.创新推动内贸流通。开展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农村物流设施等公益性较强的流通设施支持力度。推进农民工生活服务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和电商建设,促进农村服务业发展,扩大农村生活服务消费。
29.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加快传统商圈提档升级,鼓励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加强技术应用、优化消费环境、提高服务水平,由销售商品向创新生活方式转变,做精做深体验消费。推进品牌消费集聚区创建,扩大品牌商品消费。积极培育区域消费中心城市。
30.深入开展重要产品追溯示范建设。加强电商核心竞争力建设,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业态,推进全省76个县(市、区)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推进快递进社区、进农村。开展地域特色产品和电商平台产品追溯示范活动,支持龙头企业创立可追溯特色产品品牌,鼓励电商平台创建可追溯产品专区,形成城乡产品信息畅通、线上线下有效衔接的全程追溯网络,提升重要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流通、消费安全监测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大对电商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着力优化电商消费环境。
(二)提升产品和服务标准。
31.实施质量品牌升级工程。推进质量安徽建设,广泛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积极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支持企业主导质量标准制订,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扩大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相同生产线、相同标准、相同质量)实施范围,鼓励日用消费品生产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强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检查。
32.加强农产品安全管理。坚持“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发展理念,以标准化生产和基地创建为载体,大力发展“三品一标”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切实做好产品检测、产地监查和标志稽查,加强风险评估、动态监控和应急处置管理,持续提升“三品一标”产品总量规模和质量水平。
33.加快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和行业规范建设。推动养老服务等认证制度,提升幸福产业的标准化水平。
34.加快智慧家庭综合标准化体系、虚拟/增强现实标准体系以及可穿戴设备标准推广应用。
35.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区域间执法协作,建立完善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等机制。完善消费领域诉讼调解对接机制,健全公益诉讼制度。健全消费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重大消费安全事故预警防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着力提升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加强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消费领域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强化政策措施保障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扩大相关领域消费的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扩大消费特别是服务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地要建立工作责任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谋划和推进一批重点项目,确保国家促消费、稳增长措施见到实效。
(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省有关单位要比照国家做法,及时出台我省推动相关产业发展的意见。结合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用地、境外运动员来华比赛免签、国际邮轮入境外国旅游团15天免签、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医疗旅游先行区等政策。
(三)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落实国务院有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简行政审批环节,破除扩大消费体制机制障碍,优化管理服务,降低准入门槛,以改革创新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
(四)加强督促检查。
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省有关单位要坚持分类指导,加强部门协同配合,采取日常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年中检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负责单位 | 时限要求 |
1 | 实施旅游强省“五个一批”建设工程。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活动,力争我省“十三五”期间有20个市和县(市、区)纳入国家试点。实施“工业设计+文化创意+互联网+旅游特色产品开发”行动。深入实施知名旅游商品“五进”工程。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卫生管理。 | 省旅游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交通运输厅 | 持续实施 |
2 | 全面提升乡村旅游。加快特色小镇建设。建设乡村旅游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农业+旅游”发展模式,创建“中国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制定乡村民宿服务地方标准。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行动。实施皖南乡村旅游优化工程。加快推进环巢湖乡村旅游圈建设。实施大别山乡村旅游扶贫示范工程。实施皖北乡村旅游提质工程。开展休闲农业绿色体验模式示范攻关。 | 省旅游局、省农委、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和相关市人民政府 | 持续实施 |
3 | 大力发展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建设一批自驾车营地、房车营地、露营地和自驾车综合服务中心,形成皖南、环巢湖、皖江、大别山4大自驾车营地集中区。建设合肥、黄山、宣城、芜湖、蚌埠等自驾游中心城市。推出多样化的自驾游精品线路。 | 省公安厅、省旅游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体育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和相关市人民政府 | 2020年 |
4 | 积极发展邮轮游艇旅游。依托长江黄金水道,优化邮轮港口码头布局,建设池州邮轮母港和马鞍山、芜湖、铜陵、安庆邮轮码头,形成结构合理的邮轮港口体系。力争创建2个国家级公共游艇码头和水上运动中心。 | 省旅游局、省交通运输厅、合肥海关、省公安厅、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2020年 |
5 | 加快发展体育旅游。积极发展体育观赏型、赛事参与型等体育旅游新业态。加强省级体育旅游基地建设,规划建设体育旅游产业集聚区。 | 省旅游局、省体育局 | 持续实施 |
6 | 推动实体书店转型发展。加强城乡实体书店网点建设,创新实体书店经营发展模式。 |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化厅 | 持续实施 |
7 | 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持续开展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巩固提升传统文化消费,培育拓展新型文化消费。扩大数字家庭、在线教育等信息消费。 | 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和合肥市人民政府 | 持续实施 |
8 | 实施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基层公共文化“四扶一加强”行动计划,推进农民工文化驿站建设。 | 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持续实施 |
9 | 开展安徽博物院、省图书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 | 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旅游局 | 2020年 |
10 | 出台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出台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 2017年 |
11 | 制定实施山地户外运动、冰雪运动、水上运动、航空运动等专项运动产业发展规划。 | 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 2017年 |
12 | 统筹推进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运营。加强健身步道、全民健身中心、青少年户外活动营地、体育生态公园和体育特色小镇建设。 | 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持续实施 |
13 | 加快体育社团组织改革,推动体育社团组织与机关脱钩,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 | 省体育局 | 持续实施 |
14 | 完善全民健身网络。 | 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 持续实施 |
15 | 扩大健康保险消费。 | 安徽保监局、省卫生计生委 | 持续实施 |
16 | 开展省级医养结合发展示范区(机构)建设试点,重点建设6个省级医养结合综合示范区、20个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园区)、100个医养结合示范项目、300个社区医养结合示范中心。探索制定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 | 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 2020年 |
17 | 促进健康医疗旅游。实施中医药养生旅游示范工程。支持有条件地区建设大健康产业基地。 | 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局、省发展改革委 | 持续实施 |
18 | 出台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全面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服务机构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研究制定社会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引导社会养老机构提升档次和服务质量。 | 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 | 2017年 |
19 | 每年在全省选择不少于2000户家庭进行智能物联网应用居家养老试点。 | 省民政厅 | 持续实施 |
20 | 利用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 | 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 | 持续实施 |
21 | 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安徽保监局和安庆市人民政府 | 2017年 |
22 | 全面建立特困供养人员医疗(住院)护理保险制度。 |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 | 2020年 |
23 | 深化省属企业所办教育机构改革。 | 省国资委、省教育厅 | 2017年 |
24 | 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意见。 |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2017年 |
25 | 鼓励购买绿色净化电器。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 |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省管局、省质监局 | 持续实施 |
26 | 推广使用绿色建材。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 持续实施 |
27 | 完善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和标准体系。 | 省质监局、省商务厅 | 持续实施 |
28 | 加快铁路货运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我省具备条件的传统铁路货场改造成为城市物流配送中心。加快建成合肥一级铁路物流基地,积极推进芜湖、蚌埠、阜阳、淮北等二、三级铁路物流基地建设,扩大货运班列开行覆盖范围。 |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和相关市人民政府 | 2020年 |
29 | 完善冷链物流标准和操作规范体系。 | 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 | 2018年 |
30 | 开展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 | 省商务厅牵头 | 2018年 |
31 | 推进实体零售创新转型。推进品牌消费集聚区创建,扩大品牌商品消费。积极培育区域消费中心城市。 | 省商务厅牵头 | 持续实施 |
32 | 深入开展重要产品追溯示范建设。 | 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 持续实施 |
33 | 推进全省76个县(市、区)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推进快递进社区、进农村。 | 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农委 | 2017年 |
34 | 实施质量品牌升级工程。 | 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持续实施 |
35 | 加强农产品安全管理。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持续提升“三品一标”产品总量规模和质量水平。 | 省农委、省质监局 | 持续实施 |
36 | 加快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和行业规范建设。 | 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省民政厅 | 持续实施 |
37 | 加快智慧家庭综合标准化体系、虚拟/增强现实标准体系以及可穿戴设备标准推广应用。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 | 持续实施 |
38 | 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 | 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 持续实施 |